600,000IU/kg(0.037mg/kg),每8小时静脉输注15分钟。
第1周期:连续5天(第1-5天),最多14剂。
休息期:第6-14天(共9天)。
第2周期:第15-19天,最多14剂(总疗程最多28剂)。
疗程间隔:每疗程结束后需间隔至少7周方可开始下一疗程。
基线评估心血管、肺、神经及肾功能(如心射血分数、肺功能、血清肌酐≤1.5mg/dL)。
确认无活动性感染及妊娠状态(育龄女性)。
心血管:房颤、持续性室上速、收缩压<90mmHg。呼吸:氧饱和度<90%。
神经:中度意识混乱或激越。
肾功能:血清肌酐>4.5mg/dL或尿量<10mL/h持续16-24小时。
心血管:持续性室速、心肌梗死、心包填塞。
呼吸:需插管>72小时。
神经:昏迷>48小时或难治性**。
其他:肠缺血、肝衰竭、肾透析>72小时。
复溶:每瓶22MIU(1.3mg)以1.2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终浓度18MIU/mL)。
稀释:使用5%葡萄糖溶液,按剂量选择稀释体积(25mL、50mL或100mL)。
储存:稀释液2-8°C避光保存≤48小时,输注前恢复至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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