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队长 阅读指数:0 发布时间:2025-09-02 11:07:43
曲贝替定是一种烷化剂类抗肿瘤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
(1)剂量:推荐剂量为1.5mg/m²体表面积,每3周静脉输注一次。
(2)输注方式:需通过中心静脉导管进行24小时持续输注,以减少外渗风险。
(3)预处理:每次给药前30分钟需静脉注射20mg地塞米松,以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
(1)暂停用药:出现以下情况需延迟给药(最长3周):
(2)中性粒细胞<1,500/μL或血小板<100,000/μL;
(3)ALT/AST>2.5倍正常值上限或CPK>2.5倍正常值上限。
(4)永久停药:严重肝损伤(胆红素≥2倍正常值且ALT/AST≥3倍正常值)或持续性左心室功能障碍。
使用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需进一步稀释于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溶液中,30小时内用完。
(1)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避免联用,因其可使曲贝替定暴露量增加66%,增加毒性风险。
(2)若短期使用(<14天),需在曲贝替定给药后1周再启用。
强效诱导剂(如利福平、圣约翰草):避免联用,因其可降低曲贝替定暴露量31%,影响疗效。
治疗期间避免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汁,以免干扰代谢。
(1)妊娠女性:曲贝替定具有胚胎毒性,需告知患者避孕至末次给药后2个月(女性)或5个月(男性)。
(2)哺乳期:禁止母乳喂养,因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分泌。
血清胆红素或转氨酶>2.5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无推荐剂量,需谨慎评估。
(1)老年人:65岁以上患者数据有限,需个体化调整。
(2)儿童:有效性尚未确立。
可能损害精子生成或卵巢功能,导致生育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