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罗莫司的给药方式是通过静脉注射,具体剂量和频率会根据患者的体重、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坦罗莫司治疗晚期肾细胞*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次输注30-60分钟,每周一次。治疗应持续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患者应在每次给药前约30分钟预防性静脉注射苯海拉明25-50mg(或类似的抗组胺药)。
如果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00/mm3,血小板计数<75,000/mm3,或NCICTCAE3级或更大的不良反应,应暂停坦罗莫司。一旦毒性消退至2级或更低,坦罗莫司可以重新开始,剂量减少5mg/周至不低于15mg/周。
治疗肝功能损害患者时要谨慎。如果轻度肝功能损害(胆红素b1-1.5×ULN或ASTb1ULN但胆红素≤ULN)患者必须给予坦罗莫司,则将坦罗莫司剂量减少至15mg/周。坦罗莫司是胆红素bb01.5×ULN患者的禁忌症。
应避免同时使用强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他那韦、因地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和伏立康唑)。葡萄柚汁也可能增加西罗莫司(坦罗莫司的主要代谢物)的血浆浓度,应避免饮用。根据药代动力学研究,如果患者必须同时服用强效CYP3A4抑制剂,应考虑将坦罗莫司剂量降低至12.5mg/周。
预计该剂量的坦罗莫司可将AUC调整到无抑制剂时观察到的范围。在接受强CYP3A4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没有这种剂量调整的临床数据。如果停用强效抑制剂,在坦罗莫司剂量调整到开始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之前的剂量之前,应该允许大约1周的洗脱期。
应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平、苯巴比妥)。根据药代动力学研究,如果患者必须同时服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应考虑将坦罗莫司剂量从25mg/周增加到50mg/周。该剂量的坦罗莫司预计将调整AUC到没有诱导剂的观察范围。在接受强效CYP3A4诱导剂的患者中,没有这种剂量调整的临床数据。如果停用强诱导剂,则应将坦罗莫司的剂量恢复到开始使用强CYP3A4诱导剂之前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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