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5 17:16:36 项目来源:药队长 推荐人数: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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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TLL-018与托法替布头对头单药治疗对bDMARDs疗效不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对照的Ⅲ期研究。
类风湿关节炎
Ⅲ期
本项目用药为托法替布,规格为5mg,用法为口服,每次TLL-018安慰剂20mg+托法替布5mg,一天两次,具体用药流程还请咨询专业医生。
1、年龄在18-65岁(包含上下限);
2、符合美国风湿病协会/欧洲抗风湿联盟(ACR/EULAR,2010)的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在筛选访视时病程至少3个月;
3、受试者符合以下标准的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在筛选期,须满足高敏C反应蛋白(hsCRP)≥5mg/L(中心实验室)或血沉(ESR)≥28mm/h;且:①6个或以上关节肿胀(SJC)(66个关节计数)、②6个或以上关节活动时触痛或疼痛(TJC)(68个关节计数)、③进行过重大手术治疗及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关节腔注射治疗的关节不纳入SJC和TJC计数;
4、受试者既往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bDMARDs不耐受,或至少一种bDMARDs治疗≥3个月且疗效不足;
5、符合ACR(1991)的Ⅰ、Ⅱ或Ⅲ级的关节功能分级标准;
6、为了维持稳定的医疗状态,允许口服使用稳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剂量≤强的松10mg/天或等当量其他激素)、允许使用稳定剂量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但均必须在随机前维持稳定剂量≥1周;
7、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35kg/m2;
8、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WOCBP),不应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妊娠检测(如基于HCGβ亚单位的监测)后方可进入研究(需记录末次月经);
9、所有受试者以及他们的伴侣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自愿采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受试者在筛选期至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无捐精、捐卵计划;
10、受试者理解知情同意书且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时间必须先于任何试验流程。
具体入选条件还请咨询药队长专业医学顾问。
1、受试者符合美国风湿病协会/欧洲抗风湿联盟(ACR/EULAR,2010)的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但同时伴随以下疾病的不能入组:
当前伴随诊断为其他风湿性疾病如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等(继发性干燥综合征除外);
当前伴随诊断为其他系统性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幼年慢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皮肌炎、多肌炎、硬皮病、活动性血管炎(静脉类风湿结节除外)、脊柱关节病、强直性脊柱炎、等;
伴有纤维肌痛(目前症状活跃),根据研究者认为会影响RA活动性判断;
伴有进展的或不可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胃肠、内分泌、肺、心血管、神经、精神或脑疾病症状。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会使受试者置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2、受试者既往治疗或伴随用药出现如下情况不能入组:
1)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植物药制剂(如雷公藤、白芍总苷、青藤碱等)或中药/中成药;
2)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干扰素治疗,包括I型重组干扰素(如罗扰素、甘乐能、佩乐能、倍泰龙、干复津、派罗欣、安达芬、迪恩安、福康泰)和II型重组干扰素(如Actimmune)等;
3)随机前4周内(或少于5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任何试验用药品者(选时间最长者);
4)随机前8周内使用来氟米特,除外使用消胆胺(8gTID)或者活性炭(50gQID)洗脱≥11天者可入组;
5)随机前4周内使用强效阿片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羟考酮、羟吗啡酮、芬太尼、左啡诺、丁丙诺啡、美沙酮、氢吗啡酮和吗啡;
6)在基线疗效评估访视前24小时临时(非长期固定剂量)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扑热息痛、曲马多、可待因、氢可酮和丙氧酚等;
具体排除条件还请咨询药队长专业医学顾问。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等。具体试验医院还请咨询药队长专业医学顾问。
部分临床招募信息更新频繁,请以实际为准。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具体信息,请咨询医学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