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剂量:帕比司他20mg,口服,每周第1、3、5天及第8、10、12天各一次,连用2周(即第1、2周),构成一个21天周期,共8个周期。
临床获益且无难以恢复的Ⅲ/Ⅳ级毒性者,可考虑额外延长至16个周期。
联合方案中,硼替佐米推荐剂量1.3mg/m²(皮下或静脉注射),地塞米松20mg(口服)
帕比司他可于进食前或进食后口服,建议固定时间服用,整粒吞服,不可打开、碾碎或咀嚼;如错过剂量,可在12h内补服一次;如呕吐,不重复服药,按下一次日程正常服用。
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进行:
CBC:基线血小板≥100×10^9/L、ANC≥1.5×10^9/L,治疗期间每周或根据临床情况更频繁监测。
ECG:基线QTcF<450ms,治疗期间如QTcF≥480 ms应中断治疗并纠正电解质;QT延长不改善则停药。
电解质:基线及周期性监测钾、镁等,纠正异常后再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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