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处方剂量及时间服药,不可自行调整或停药。若漏服,需在12小时内补服;若已超过12小时,跳过该剂量,按原计划继续用药。呕吐后无需补服,直接按下一剂量时间服药。
每周检测全血细胞计数(重点关注血小板、中性粒细胞)、电解质(钾、镁、磷)及肝功能(ALT/AST)。治疗前及每周期开始前检查QT间期,若QTcF≥480 ms需停药并纠正电解质紊乱。
胶囊需整粒吞服,避免接触破损胶囊内的粉末(可能刺激皮肤或黏膜)。避光保存于原包装中,温度控制在15-30℃。
孕妇/哺乳期禁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个月(女性)或3个月(男性)需严格避孕;哺乳期避免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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