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队长 阅读指数:0 发布时间:2025-09-03 17:36:00
近年来随着曲贝替定(Trabectedin)等新型的烷化剂类抗肿瘤药物的问世,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及对特定的软组织肉瘤的极高的治疗作用已被广泛的应用于临床,2015年曲贝替定已获美国FDA的批准,已成为目前最为可靠的治疗软组织肉瘤的药物之一。
曲贝替定适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或平滑肌肉瘤,且患者需既往接受过含蒽环类药物的化疗方案。
其疗效在随机对照试验中得到验证:与达卡巴嗪相比,曲贝替定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显著延长(4.2个月vs1.5个月),疾病进展风险降低45%。
适应症人群需经组织学确诊为脂肪肉瘤(去分化型、黏液样圆形细胞型或多形性)或平滑肌肉瘤。
(1)、肝功能不全:血清胆红素>正常值上限或AST/ALT>2.5倍上限者禁用;轻度损伤需密切监测肝功能。
(2)、肾功能不全:轻中度(肌酐清除率30-89mL/min)无需调整剂量,重度(<30mL/min)数据不足需慎用。
65岁以上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因伴随疾病风险增加需加强监测。
妊娠期禁用(可致胎儿损害),用药前需确认妊娠状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2个月内需有效避孕。
哺乳期禁用,药物可能经乳汁分泌。
18岁以下人群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剂量:1.5mg/m²,每3周一次,24小时持续静脉输注(需中央静脉通路)。
(2)、预处理:每次给药前30分钟需静脉注射地塞米松20mg。
(3)、剂量调整:根据不良反应程度进行阶梯式减量(首次减至1.2mg/m²,二次减至1.0mg/m²)。
(1)、对曲贝替定严重过敏者禁用。
(2)、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如酮康唑)或诱导剂(如利福平)联用。
(1)、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脓毒症:43%患者出现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需每次给药前检测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μL时暂停给药。
(2)、横纹肌溶解:6%患者发生3-4级肌酸激酶升高,需监测CPK水平,>2.5倍上限时暂停。
(3)、肝毒性:31%患者出现3-4级ALT升高,需定期检测肝功能。
(4)、心肌病:4%患者发生3-4级心功能异常,治疗前及每2-3个月需超声心动图评估。
(1)、需使用0.2微米聚醚砜滤器,避免外渗(可致组织坏死)。
(2)、配制后30小时内需完成输注。